爱旭股份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重大采购合同的议案》

时间:2021-12-02       来源: 东方财富       阅读量:17595   

最近几天,爱旭股份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重大采购合同的议案》。

爱旭股份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重大采购合同的议案》

根据议案,爱旭股份下属子公司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拟与江苏美科签订《硅片采购框架合同》,计划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向江苏美科采购单晶硅片160000万片,其中2022年采购40000万片,2023年采购60000万片,2024年采购60000万片双方约定每月月底前签订次月硅片采购订单,约定次月采购/交付数量,采购单价及具体交付日期,故最终实现的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实际以签订的月度补充协议为准参考PVInfoLink最新公布的单晶硅片均价,预计该框架合同采购金额约为110亿元

资料显示,江苏美科深耕光伏硅片行业,多年来稳健运营,并实现了从多晶到单晶的成功转型最近几年来通过剥离多晶资产和提升单晶硅片产能规模,资产质量持续优化,经营业绩大幅改善,具备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履约能力

爱旭股份表示,合同的签订符合公司未来经营需要,通过稳定供应,价格月议,分批采购的长单方式,有利于与供应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保障公司单晶硅片的长期稳定供应,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重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爱旭股份还公告,受多重因素影响,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下滑,为切实保障重组业绩承诺的履行,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经与相关业绩承诺方充分沟通,除陈刚,义乌奇光,天创海河基金及珠海横琴嘉时外的其他业绩承诺方,即江苏南通沿海创业投资基金,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江苏疌泉金茂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深圳天诚一号投资企业,段小光,谭学龙,邢宪杰等7位股东,承诺自愿放弃第一期可解锁限售股中2020年度业绩承诺所对应的限售股可解锁的股份数量,并将这部分限售股的锁定期延长至第二期解锁条件生效时再解锁,仅保留2019年度业绩承诺所对应的限售股的解锁权利。。

根据调整后的解锁条件及方式来测算,相关业绩承诺方可申请解锁限售股数量为14,793,950股,较调整前可申请解锁限售股数量减少16,756,095股。此前10月25日,爱旭股份也同时发布了两份签订重大采购合同事宜。公告显示,下属子公司拟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简称“弘元新材”)签署《硅片采购框架合同》。下属子公司计划于2021年11月-2023年12月间向弘元新材采购单晶硅片78,000万片(上下浮动不超过10%),其中2021年11-12月采购6,000万片,2022年采购36,000万片,2023年采购36,000万片。参考PVInfoLink最新公布的单晶硅片均价,预计该框架合同采购金额约为50.09亿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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