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局资金中心:阶段性提高无房职工租房提取限额

时间:2023-01-07       来源: 中国网       阅读量:5265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民生保障功能,5月25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阶段性支持政策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对目前处于困境的企业和职工给予政策支持, 为广大缴存人和中央国家机关干部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提供更多便利,切实保障职工基本住房需求。

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支持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

2022年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缓缴期间,住房公积金视同正常缴存,职工可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受影响

缓缴申请材料:企业提交缓缴申请表和缓缴清册,其中有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职工签字的内容告知和承诺,企业留存备查。

延期缴纳的申请方式:企业可以到就近的住房公积金网点申请,鼓励企业将申请材料邮寄到网点,企业也可以直接将扫描后的申请材料传送到资金中心。

帮助员工缓解住房困难。

1.阶段性提高无房职工提租限额2022年底前,职工家庭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不拥有自有住房,租住商品房因疫情确有困难的,退租限额由每人每月1500元提高到2000元中央政府雇员来自全国各地,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人比较集中提高退租限额,有利于增强新市民,年轻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消费能力

继续执行职工租住公租房,政策性住房或者在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备案的租房,可以按照租房实际出资额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现行政策。

职工可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业务渠道申请租房和提取住房公积金。

2.个人贷款暂时没有逾期2022年底前,因疫情发生困难,未正常还款的职工,不逾期,不作为逾期记录提交征信部门,不要求偿还逾期贷款罚息

此外,《通知》还简化了优化单位汇款方式的程序,简化了北京地区跨中心转账手续,简化了已故员工小额提取证明材料,深化了跨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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